圖一:設計師想約面談時遇業主推託或逼迫報價,案子接洽往往無疾而終。(示意圖/取自線上圖庫Pexels)
文/蘇大偉(香尼歐整合行銷專案顧問)
室內設計師Jeff與客戶第一次會面後,開心安排圖面繪製時程,等到快完成時聯繫業主洽談,客戶不單推託見面還頻頻要Jeff報價。Jeff約不到人,自然無法就圖面甚或報價進行討論,案子洽談與成交也就無疾而終。
每當業主以忙碌為由推託會面談圖,或是頻頻索討報價都是案件接洽的警訊,設計師必須有一定敏感度察覺到危機,先行設定好洽談停損點的時機,進而架好讓雙方安全下莊的台階,保留未來合作空間又不因此耗費過多時間磨損利潤。
特別是已經到案場丈量會勘交換意見,甚或在公司提案給予裝修建議,如何於雙方結束會談前確定「下次見面時間」,關連到能否繼續推進洽談乃至於成交,同時考量該安排幾次會議,或是投入其他資源以利簽約。
首先,需備妥3個可開會的時段進行邀約,第一時間可觀察業主是否有意願繼續深談,設計師拿著記事本或手機邀業主取出核對空檔,若業主回應已記在腦中不需記錄或草草略過,便可能是對方準備爽約的表現。
接著,若未能成功約定確定日期,有時業主只是現場無法承諾,並非沒有意願繼續洽談,則需現場確認一個暫訂時段。這是要表明公司願意先幫業主保留排程,但需要有個時間表確認雙方合作意向,放軟身段不過度逼迫客戶當下做出決定。
再來,要是業主不斷生出理由一延再延,連電話或線上討論都無法進行時,設計師心裡大概得有個底,雙方無法合作的可能非常高。此時需先暫停提案、修圖乃至報價,減少公司內部人力與服務流程的消耗,同時別忘了向客戶說一聲:「非常謝謝您撥出寶貴的時間,期盼下次討論的設計圖面能得到您的喜歡。」
另外,即便雙方持續進行接洽或討論,當面談或修改超過3次,或業主態度、想法容易反覆,設計師也需暫停合作。公司可先說明後續如果不合作的付款機制,設定交付多少圖面便收取多少費用,並指定時間再與客戶聯繫或約訪。如此主動給予對方思考的餘裕,設計師也有喘息的空檔,不做白工也顧及雙方面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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