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業主同時找了2家設計公司來比較,談到最後想比報價
A 公司說要設計費、還要監工費
B 公司說什麼設計費、監工費,這些我都不會收
這樣看起來,好像選不收設計費、監工費的 B 設計公司,當然比較划算! (是這樣嗎?)
可能衍伸問題…
如果選擇 A... (需收設計費、監工費)
1、需額外付設計費,通常是以「坪數」計費。
市面上會依設計師的經驗、公司大小,設計難易度,可能會2000元/坪,也可能4000元/坪,甚至1萬元/坪等不一樣的計費標準。
2、大多以「全室坪數」或是「設計坪數」2種計費方式。
採用依「設計坪數」的費用計算方式,可能只設計客廳、臥室,僅以這2廳實際坪數計費,沒設計到的廚房、衛浴間,就不會計費。
3、如果有監工費,可能會是工程總金額的3%、5%、10%、20%都有,一樣要看施工的難易度而有所不同。
但要注意,如果僅簽設計約,工程找自己認識的工班,監工費怎麼算、監工責任怎麼歸屬,也都最好事前白紙黑字載明。
如果選擇 B... (整套包好,就單一總工程費用)
除非每個施工項目與收費方式都寫的明確,不讓設計師做白工為前提,不然可能會在您看不到的地方加一點費用進去,好讓設計師與工班都有飯吃,不至於賠本幫你裝潢房子,這樣最後吃虧的是自己,還不如事先把收費項目都寫得清清楚楚。
【觀念建立 & 建議】
1、報價單
怎麼可能沒看到圖就施工?設計沒有完成又怎能知道需要多少工程費用?
每個階段的材質、工法尚未確認,難以 "精準" 報價,所以設計師通常會提出粗略『報價單』,如果有疑問、工程減少、補強處,可以在這邊討論。
【注意事項】
(1) 這時與設計師討論的是「大項」,而非「細節」。比方,浴室要不要重新翻新,而不是洗臉盆的花色。
(2) 實際施工價格,會依最後落定的「工程項目」與「增減項目」而有所變動,所以『報價單』通常會和最終簽約金額有所出入,不會百分之百一模一樣。
2、設計約
簽訂『設計合約』時,大致內容可以要求設計師陪同現場會勘、丈量製圖(含平面配置圖、水電配置圖)、設計簡報、溝通討論細節、修正定稿、陪同選材、確認家具等等。
(1) 要注意契約包含項目,白紙黑字寫明,未來要是真有爭議,皆以此合約為依據。
(2) 想加快與設計師的溝通,避免雞同鴨講,建議屋主事先提供喜歡的設計風格照片、型錄與設計師溝通,減少日後修圖,消耗彼此時間等不必要的浪費。
通常修一到兩次圖、且略為修改是合理的,但若是要設計師大翻盤改設計,大部份的設計師都會再斟酌收取費用。
(3) 注意付款金額、設計提供項目,費用是否含監工,以及如果之後又變更設計圖,會不會另外收取費用,這些關於錢的事情,都要事先討論好。
除非屋主能舉證設計師亂畫、不符合需求、違背設計約等等,否則屋主不能片面只以「不滿意」為由不斷要求改圖、解約、退設計費。
(4) 另外,「甲方」「乙方」的屬名也要確認無誤,注意合約中是否載明「乙方(設計師)保證合約應提供之服務,均由乙方個人親自辦理」,或是針對服務內容有指定某位設計師親自辦理,否則可能會出現原本跟 A 設計師洽談,最後變 B 設計師服務的情形。
3、工程約
一般來說簽訂『工程約』時,往往就要支付工程訂金了,而這筆費用通常是總工程款的3成,但實際需付款金額,會依設計師與業主協定、於合約上載明為主。
(1) 要注意契約包含項目,白紙黑字,未來要是真有爭議,皆以此合約為依據。
(2) 若一開始就簽工程約,所有的施工方式、風格、變動格局、選用材料、工法等等,都要確認好,免得寫的是 "標配""基本款",要多的、要更好的、就要再多付錢。
(3) 工程起迄日、從拆除、泥作、木作、水電、油漆等不同階段的完工日、清潔日(含初清 & 細清),都要寫詳細,免得日後在文字上面玩遊戲引發爭議。
【結論】
1、最好「設計約、工程約」都要簽,而且是分開簽,每一階段做好每一階段的事情項目,比較有保障。
2、有些網友會教一些省錢招數,例如在工程期、驗屋期,一直挑設計師毛病、藉此殺價,除非設計師的設計或工程真的與原先說的不一樣,不然最好不要,畢竟還沒交屋就先鬧翻、難以收尾,對自己總是沒好處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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